河北邢臺4月1日起提高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時間: 2014-01-01
來源:
作者:
河北省邢臺市環保局和邢臺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通告》,自2014年4月1日起,邢臺市正式實施開始執行國家第四、第五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這是該市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又一舉措。
據介紹,4月1日起,邢臺市開始執行新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即所有在邢臺市初次注冊登記(含外省市轉入)的除低速載貨汽車、掛車和摩托車外,其他各類機動車實施國IV排放標準;氣體燃料點燃式汽車實施國V排放標準。外地轉入邢臺市的車輛經該市環保部門審核達標后,達到國V及以上標準的,由邢臺市公安車管部門依法進行業務辦理轉入手續。不符合標準的外省市機動車輛,不予辦理轉入手續。據了解,執行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可以從源頭上控制新增車輛污染物的排放。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每提高一個級別,就能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45%左右。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