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政策宣講培訓第二期課程順利舉辦
由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制定的《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定于2021年5月1日起試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幫助會員單位特別是汽車經銷企業進一步規范發票使用行為,提升開票便利化程度,更好地方便消費者使用機動車發票,受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委托,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于1月28日舉辦了《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政策宣講培訓的第二期課程(線上直播),本期培訓重點從《辦法》內容和條款進行逐條分析和適用解讀,同時由協會專家李冰進行現場答疑。50余家汽車經銷商集團報名參加了第二期課程,共涉及經銷門店600余家,累計參訓人數達1655人。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二級巡視員郭鄉平首先向行業企業做了《辦法》出臺背景、內容和意義的政策宣講。
《辦法》主要起草人畢喆老師對新規的條款進行了逐條分析和適用解讀,對新規在管理服務、開具規則、部門間協作機制與銜接事項方面的規定做了介紹,同時還提示廣大機動車企業應重點關注,發票應用場景、開具發票銷售方的分類、新的鏈條化管理中信息共享與傳遞機制三個方面的規定。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李冰老師同各企業參訓學員進行了線上交流,重點解答了第一期課程中學員在學習和討論交流過程中提出的24項關于新規內容以及本企業遇到的具體案例和問題疑惑。通過第二期課程的學習,參訓學員更加全面和準確的掌握了新規的背景意義及實施要求。
3月份開始,協會還將進行《辦法》業務操作流程培訓,具體指導各企業做好發票工作的流程優化,同時根據情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進行交流和解讀,歡迎各汽車經銷企業積極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