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力推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 市場規模可達1000億
9月12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包括 加強現有居民區設施改造、規范新居住區設施建設、做好工程項目規劃銜接、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在內的鼓勵居民區充電樁建設發展多項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在充電樁建設與需求快速增長的情況下,上述文件將促進充電樁企業業績獲得進一步釋放。
“適度超前”建設
《通知》提出,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及應用推廣情況,按“適度超前”原則,供電企業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 造,確保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對專用固定停車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賃期車位),按“一表一車位”模式進行配套供電設施增容改造,每個停車位配置 適當容量電能表。對公共停車位,應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及電動車用戶的充電需求,開展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容量。國家對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酌 情給予專項建設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統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施工便利。
在規范新建居住區設施建設方面,《通知》提出,支持結合實際條件,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式與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居 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按規定需配建充電基礎設施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要嚴格執行配建或預 留充電基礎設施的比例要求。
《通知》同時提出,分批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重點城市開展試點示范。各地發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房地產(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訂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綜合試點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通知》還就引導業主委員會支持設施建設、發揮開發商等產權單位主體作用、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創新商業運營模式、開展充電責任保險工作、加強居民區充電設施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